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规则修订:明确独立储能电站第三方主体准入机制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7-09 11:22:20

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强化新型电力系统支撑能力,南方能源监管局组织南方电网调度控制中心研究完善《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做好与国家政策的衔接。根据近年来国家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出台的系列政策和相关行业标准,完善部分条款的表述。二是拓展市场主体范围,优化市场运行机制。明确独立储能电站、直控型可调节负荷等第三方主体准入机制,取消接入电压等级和容量门槛限制,激发灵活资源参与调频服务的积极性;同时完善调频性能评价体系,取消调频容量补偿,强化性能导向。三是规范费用分摊,健全成本疏导机制。明确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的调频费用由工商业用户用电量与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发电侧上网电量共同分摊,非连续运行地区暂不向用户侧疏导,确保责任划分公平合理。

此次修订是构建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的关键实践。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会同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征求五省(区)能源主管部门意见后,按程序批复印发实施,并持续健全完善辅助服务市场体系,为全国电力市场建设提供示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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