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复函,同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新版《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新版交易规则”)。新版交易规则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灵活性,释放了系统调节潜力,推动电力资源在全网大范围高效优化配置,有力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2022年,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启动运行。2024年10月,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截至今年一季度,省间电力现货累计成交电量1435.95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成交电量385.22亿千瓦时、占比26.8%,在度夏度冬负荷高峰期全网最大成交电力达1905万千瓦。
去年以来,公司组织开展了2021年版交易规则的修订工作,历经3轮次征求意见、交流研讨与30余次修改完善,形成新版交易规则。
新版交易规则主要优化调整了三方面:新增发电企业购电机制,具备调节能力的电源可在市场上购买低价电力替代自身发电,在助力清洁能源跨省消纳的同时提升市场收益;将日内交易频次提升1倍、日内交易周期缩短至1小时,新能源主体可依据超短期功率预测高频次灵活参与日内交易,实现增发减弃;放开配套电源参与交易,配套电源在落实国家优先计划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参与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助力全网余缺互济。4月29日,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切换至新版交易规则。实施首日,业务全流程及技术支持系统运行平稳,辽宁火电、蒙东风电、陕西火电首次达成发电企业购电交易,促进清洁能源跨省跨区消纳,助力省间、省级市场更好衔接。
公司将按照新版交易规则,全面做好交易组织,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提升市场服务质效和满意度,并持续优化交易规则,更好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